1、形式确认
检定部门只有确认被检秤符合批准型式后,方能进行检定。确认的内容还包括所有装置的内容,如置零、皮重和计算功能等正常,所有与计量性有关的结构材料与设计,均符合要求。
2、外观检查
(1)检定前,应对被检定的电子台秤进行下述目测检查。(2)计量征,即准确度等、zui大秤量、zui小称量、检定分度值(e)和称量范围。(3)铭是否完整、清晰,以及检定标志和管理标志的位置。(4)如果知道电子称的使用条件与地点,则检查其是否合适。
3、正常的测试条件
a、温度;b、供电电源;c、自动置零与零点自动跟踪;d、恢复;e、预加载。
4、误差计算
对于被检查的电子台秤,示值误差应按转换点方式确定化整前的模拟示值。
电子台秤校准方法:
1、检查内校,外观是否清洁,电子秤开关是否完好,电力是否充足,显示是否明亮、完整、清晰。
2、零位是否正确。
3、用不同质量的砝码(重量在台秤、电子秤量程范围内),依次测量重量,记录稳定后的读数。(允许用代替法三次)
4、取电子台秤1/3量程载荷的砝码,在电子台秤的四角,及中心点进行校准,记录每次稳定后的读数。
5、重复性误差校准:取zui大载荷(满量程)的砝码,先后4次放置于盘的中心位置,记录每次稳定后的读数。(允许用代替法)
三、校准结果的处置:根据校准结果作出不同的标识处理。
四、校准周期:12个月。
五、实施日期:本校准规范从颁布之日开始执行。